转发省推进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5-04-10 14:48:57

  湛教办2015122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教师工资

福利待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南三区社会事务局,市直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省教厅《关于推进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实。各地要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法依规落实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有关工作的支持,积极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岗位津贴按标准逐月发放,努力推动民办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二、认真开展自查,按时报送材料。一是各地各学校要立即开展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依法依规推进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情况。423日前,县(市、区)要向市教育局上报总结材料(提纲见附件1)及《湛江各地中小学在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汇总情况表》(见附件2);市直属民办学校只需上报总结材料。纸质件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件发至邮箱rsk3336260@163.com。二是完成网上数据报送。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均含民办学校)须在418日前登录湛江市教育局网的数据上报栏目,网上填报《湛江市中小学在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情况统计表》(填报内容参见附件3)。各县(市、区)要通知督促辖区内的学校做好此项工作。

《关于推进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有关工作的通知》请上湛江市教育局网(http://www.zhjedu.cn)下载。

 

附件:1、推进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有关工作总结材料

提纲

2、湛江各地中小学在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情况

汇总表

3、湛江市中小学在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情况统计表

 

 

 

           湛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42

 

 

3

 

  • 附件(2个)
  • 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有关工作的通知.pdf(1561kb)下载
  • 湛教办[2015]122号附件.doc(55k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