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教〔2015〕32号
湛江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年
普通高中招生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2号)要求,2015年省下达给我市的普通高中招生任务总数为57000人。为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将我市2015年的招生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报送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输送生源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市下达的招生任务和输送生源任务分解到各高中学校和初中学校。招生任务和输送生源任务一经审定上报务必完成,原则上不再调整,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二、各地要认真分析研究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状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考虑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出每所初中学校毕业生报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和输送珠三角的生源计划。充分发挥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在组织生源方面的作用,加强初中毕业班班主任组织生源的管理工作。继续实施《湛江市初中校长“三率”考核方案》,加强“防辍”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教育的生源。
三、各地要扎实推进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工作,加快普通高中学位建设。认真做好师资和校舍、设备等方面的准备,严格控制班额。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按每班不超过54人、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按每班不超过52人安排招生计划。
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5号)要求,从2015年起停止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五、经批准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上报特长生招生计划,传统项目学校的特长生计划要优先安排满足传统项目。特长生招生计划要细化到具体专业细项。
六、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填报《湛江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上报表(样本)》(附件2)、《湛江市2015年普通高中特长招生计划上报表(样本)》(附件3)和《湛江市2015年初中学校输送生源计划表》(附件4),加盖公章扫描后连同可编辑的excle电子表格于2015年3月20日前打包发到我局基础教育科邮箱(jjk3332038@126.com),以便统一公布。
附件:1、湛江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表
2、湛江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上报表(样本)
3、湛江市2015年普通高中特长招生计划上报表
(样本)
4、湛江市2015年初中学校输送生源计划表
2015年2月16日
湛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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