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3-06-24 14:36:15

 廉江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队是我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公益三类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自收自支。主要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依法实施测绘业务,测绘结果登记备案;依法保护测量标志;公开出版、展示、登载地图及地图产品内容的审核和测绘成果的汇交。
    廉江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加挂廉江市地价评估事务所牌子)是我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公益三类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自收自支。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全市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条件的初审、交易监证、税费测算,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为土地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土地交易、洽谈等提供场所;负责承担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土地评估,主要落实政府职能所需的地价评估。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下简称《招聘办法》)的规定,廉江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公开招聘技术工1名;廉江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管理人员2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廉江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队技术工: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国土资源测绘工作。
  2、中专以上学历,属大专、本科学历的,要求测绘类专业;属中专学历的,要求测量工程技术专业。
    3、具有工程测量员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证书;从事测量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时间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4、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二)廉江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管理人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土地交易服务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2011年参加廉江市“三支一扶”服务工作,2013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人员。
   3、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4日至8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廉江市国土资源局人事股(廉江市建设大道24号)。联系电话:0759—6671390。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属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后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廉江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4、特别提示: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变更电话号码,须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
    1、笔试:报考测绘队技术工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测绘业务知识(占60%)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知识(占40%);报考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国土资源管理和土地交易相关基础知识(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知识(占4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测绘队技术工岗位的,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岗位的,按招聘名额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招聘名额与笔试人数不达到以上比例时,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且总成绩须合格以上(等于或高于60分)才能录取。
    3、总成绩的计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其他事项: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的成绩在廉江市人事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2、体检合格者,由廉江市人社局和廉江市国土资源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政审。
    3、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取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其录取资格,是否递补人选由廉江市人社局和廉江市国土资源局确定。
    (四)公示。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在廉江市人事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五)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办理录取手续。
    2、录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的待遇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廉江市人事信息网:ljrs.lian jiang.gov.cn
    (二)投诉电话:0759-6621276。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社局和廉江市国土资源局。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  江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