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13年高中学校招生考试承诺制度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3-05-07 09:04:18

湛江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承诺制度

为了加强我市教育行业风气建设,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填报志愿、考试、输送生源和录取等工作的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招生考试环境,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秩序,以确保顺利完成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项工作任务。现对湛江市初中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建立以下承诺制度,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初中学校校长承诺制度
初中学校担负着为高中阶段学校培养和输送生源的任务,初中校长为生源输送第一责任人。为确保输送生源质量和完成输送任务,初中校长对组织输送生源做出如下承诺:
1、做好初三毕业生中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招生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及输送生源工作。
2、认真审核考生学籍和户籍等信息,对考生报考资格严格把关。不篡改考生报名信息,不隐瞒考生联系方式。确保本校无未经批准的跨县(市、区)的考生报考和不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
3、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输送生源透明度。严格审查考生加分奖励或降分录取优待资格,对获得加分奖励或降分录取优待的考生张榜公布;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科学指导考生合理地填报志愿。引导考生报读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不强制考生填报志愿,不违背考生意愿代考生填报志愿,不篡改考生志愿。保障学校网络畅通,确保考生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填报志愿。
5、认真做好中考安全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中学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做好中考安全保密各项工作,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6、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和安全工作。按照中考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本校考生诚信考试教育,确保考生诚信考试;认真做好考生考试的交通、卫生和住宿安全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协助考场做好监考员培训和监考各项工作。
7、确保考生知情权。全文公示市教育局招生文件,不曲解招生政策。不隐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尤其是省(部)属和跨市县(市、区)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不强行截留或强行分流学生。
8、不向高中阶段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中介费、劳务费。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高中阶段学校隐瞒上线考生的联系方式。
9、不搞“题海”战术,不组织初中毕业生订购指定的复习资料,切实减轻初中毕业生的学业负担。
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所造成的责任,并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处分。
二、高中阶段学校校长承诺制度
高中阶段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完成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任务,有序组织学校相关部门按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工作。
1、严格执行市和县(市、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任务,采取多种渠道宣传本校招生政策。严格按计划招生,未经批准不跨区域招生。
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擅自通过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学生收费的手段挖抢生源,造成恶性竞争。
3、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将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个环节工作的透明度。
4、因本校违反招生规定,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不批准学生学籍的责任。
5、不弄虚作假,按实际招收学生上报数据。
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所造成的责任,并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处分。
三、县(市、区)教育局局长承诺制度
县 (市、区)教育局长为本县 (市、区)考风考纪、输送生源和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各地的考风考纪和招生工作管理负总责。
1、建立健全招生考试管理制度,加强试题保密和考试组织工作。
2、认真做好考生加分奖励或降分录取优待资格的审查工作,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做好招生计划分解和下达工作,确保初中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完成生源输送和招生任务。
4、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学位分配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和公开。
5、组织各初中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
6、加强初中学校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工作,不隐瞒和曲解招生政策文件,不篡改考生志愿,不纵容初中学校强制考生填报志愿和篡改考生志愿。
7、协调区域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加强招生审批,确保招生数据准确。
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所造成的责任,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