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湛江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检情况的通报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3-02-26 10:11:15

 各县(市、区)教育局、民办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中职学校的办学行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粤教策[2007]3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18所民办中职学校进行了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情况反馈等方式进行评估,确定湛江现代科技职业技术学校等3所学校 为“合格”学校,其余15所学校为“基本合格”学校,年检结果见附表。

一、基本情况

按照年检通知要求,18所民办中职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规定上报年检材料。201311418日专家组分赴各学校开展检查工作。与去年相比,各民办中职学校办学行为逐步规范,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努力按制度要求加强学校管理,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教育质量有所提高,学校活力不断增强。具体表现在:

(一)办学条件有所改善。部分学校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自建或租赁较大的场地开展教学和培训活动,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完善实验实训条件。学生宿舍、饭堂、体育场等硬件设施逐年改善。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容校貌焕然一新。拓宽办学思路,多渠道、多形式招生。完成多个教学点的撤并整合,基本上每所学校只保留一个教学点,学校校本部和教学点管理更加规范到位。

(二)内部管理逐步规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大多数学校有专职财务人员,财务报表没有发现违规现象。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完善多种岗位管理责任制,定期监督检查抓落实。

(三)内涵建设得到重视。部分民办学校能结合湛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自身办学特点,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树立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意识,努力打造品牌,走出自己的办学路子。

(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大部分民办学校都能按国家制定的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因材施教,有教学检查和考试评价制度。学生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办学条件参差不齐。个别学校至今没有自有校园和校舍,靠租赁场地办学,布局不合理,功能不齐全,设施简陋,设备陈旧,甚至还存在安全隐患;部分自有校园的学校,校舍和场地、教学设施、生活服务设施与国家办学条件标准仍有较大差距,不能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的需要,影响学校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非全日制学生所占比例增大,学校管理亟待加强。

(二)整体管理水平偏低。部分学校制度、计划落实不到位,管理者水平偏低。档案材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缺乏原始记录。个别财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做帐不及时,没有依法建立和实施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不到位。

(三)教师队伍缺乏稳定。一是教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部分学校没有和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也没有为教职工购买保险;二是工资偏低,教师在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培训提高等方面无法与公办教师享受相同的待遇;三是教师缺乏归属感。

(四)教学管理不够严谨。部分学校缺乏完备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无教师业务考核制度,教学随意性大,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文化课和专业课授课安排不符合教学计划的要求,有些学校一年级学生就安排顶岗实习,实习期间没有安排专门教师负责指导实训操作。非全日制学生教学管理松散,没有按教学大纲要求完成课程学习。

(五)招生人数难以核准。全日制学生管理规范,经现场清点基本属实,非全日制学生学校只能提供学籍名册,由于学校已提前放假或安排学生顶岗实习,人数不能现场核定。

三、工作意见

针对年检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各民办中职学校要按照民办教育事业公益性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规,纠正重盈利、轻投入、轻安全、轻长远的短视行为,要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努力办好12个重点专业,打造学校品牌,增加学校的影响力。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档次,在竞争中求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良好的办学条件是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扩大学校社会知名度的根本保证。各民办中职学校要在学校建设、教师和设备配备上坚持国家办学条件标准,争取用较短时间达到标准要求,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民办中职学校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加强学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安全管理等制度,明确各类岗位职责,严格考核标准。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收费,杜绝乱许诺、乱招生、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招生、办学秩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聘用教师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资格要求,积极落实教师待遇。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加强交流合作,采取到公办学校听课、交流等形式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加强财务管理,配备有资质的专职财会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审计报告制度,按照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做到账目规范、完整。

(五)努力完成招生任务。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青年、农民、下岗职工、高中落榜生、往届生报读中职学校,努力完成招生任务,增强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各校要据实进行学籍备案和学生资料录入工作,严禁虚报招生人数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要求在校本部学习,不能过早顶岗实习,加强三年级学生实习管理,保证学生安全。

 

附件:湛江市2012年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检结果

                     

2013222

附件:

湛江市2012年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检结果

 

学校名称

年检结果

湛江现代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合格

  湛江市智洋外语职业技术学校

合格

吴川市海滨职业高级中学

合格

湛江市海滨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合格

湛江市湛港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合格

湛江市高尔夫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合格

湛江市少林武术学校

基本合格

湛江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合格

湛江市寸金中等专业学校

基本合格

   湛江市南大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合格

湛江市南粤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合格

湛江市华南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合格

湛江市振兴中等专业学校

基本合格

廉江市育才职业高级中学

基本合格

吴川市梅山职业高级中学

基本合格

湛江市联兴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合格

湛江市经贸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合格

湛江市城市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