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及专业的通知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3-01-29 16:35:05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经研究,同意我省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组织校考,或在省艺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校考成绩不适用其它院校及专业,具体院校名单及专业见附件。请各有关院校按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办公室文件要求,认真制订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考试管理,及时将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在本校网站公示,告知考生。各高校组织专业校考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严肃考风考纪,防范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各市招生办公室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本辖区内各中学,告知相关考生做好备考准备。

 

附件:广东省2013年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及专业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