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南航关于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的函的通知
作者:粤招办普〔2012〕77号         发布时间:2012-10-15 10:22:14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为配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做好2013年在我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南航定向委培)工作,现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中心(下称南航招飞中心)《关于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的函》(南航股份招函〔2012〕8号)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以下要求,做好相关招飞工作。

1.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和有关中学,尤其是重点中学,要认真加强对招飞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2.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飞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航空事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学生自愿报考北航飞行学院。凡报考北航飞行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志愿填报、高考体检,上线考生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普通高考提前批择优录取。

3.请各市及时汇总“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学生名册”并报送南航招飞中心。

4.南航招飞中心确认体检名单后,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生所在中学要积极配合南航招飞中心做好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工作。

5.报考北航飞行学院的学生,经体检合格后,各中学要认真做好思想、身体和学习等方面的保苗工作,确保体检合格学生顺利报考北航飞行学院,保证招飞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市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北航飞行学院2013年在我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的函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