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高考解释权不应交给地方
作者: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2-09-10 15:51:35

异地高考涉及不同地区的利益纠葛,这道一元多次方程式,地方政府解不开,需要教育部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解决这一问题。

9月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长袁贵仁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当享有同等的入学机会。异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在当地需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并交了各种保险。学生也要符合条件,各地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生享有同样权利。

具有中国特色的异地高考,经过自下至上多年的催促,终见呼应、破题。全国人口13亿多,进城务工人员2.45亿,异地高考之重略见一斑。千呼万唤,姗姗来迟,异地高考政策并没有给公众太大的惊喜,仅“解释权”划归地方一举,就可能消解相关政策的正效能。

多年来,高考之所以出现诸侯割据、各自为政现象,很大程度就是因为不同地区间的录取率差异。一些中心城市,高考一本录取率已经超过20%,而全国平均水平不到10%,河南一本率只有3%。一旦无条件放开,某些录取率较高的城市极有可能成为“高考洼地”,从而损害本地考生利益。城市的管理者不会也不敢贸然动本地考生“奶酪”,在上级政令与本地考生利益之间,唯一能做的就是绕着走,不能拒绝异地高考,就严格准入制度,象征性开放。可以料想,要是没有像“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这样自上至下的铁腕政策,异地高考前景仍然不明朗。

异地高考考生,即使不在异地考,也要在本地考,在全国一盘棋的大视野下,异地高考并没有改变考生人数、录取人数,唯一影响就是本地与异地之间的录取名额问题。涉及不同地区的利益纠葛,这道一元多次方程式地方政府解不开,需要教育部有全局观念,并以居高临下的视角,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解决这一问题。在简单政令难以奏效的情形下,不妨从高考与录取的改革入手,跳过地区利益争执,在更高层面保障异地高考考生的权利。

由于不同的省份可能采取不同的教学大纲、教材、高考试卷,参加异地高考的考生考完之后再回原籍录取,便遭遇高考分数与当地标准不一的问题,此路不通。如果像2000年前一样,采取全国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高考分数成为“全国通用粮票”,考生再回本地录取便不成问题。假如全国统一考卷有难度,还可以考虑让异地高考者都用全国统一卷,然后乘以一定的换算系数(系数的求得是一个技术问题),折成其本地省份的分数。

考试分数尚不算异地高考的“瓶颈”,高校录取才是真正的“拦路虎”,一切争端皆肇于此。因此,录取改革比考试改革意义更为深远,形势更为急迫。如统一录取,考生哪怕不必回到本地录取,也不会直接占用本地名额,城市也没有什么动力去阻止外地考生参加考试。其中,最有效、最彻底的方式,应属高校自主招生。采取“统一高考+自主招生”模式,高校自主招生,不再与集中录取挂钩。考生就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报名,按自己的意愿选择大学,大学也不必将名额分配到地方,按地域招生,而是根据考生测试成绩、中学毕业成绩、面试考察等进行自主录取。高校自主招生虽已破冰,推行过程并不顺利,诸多问题有待完善。

异地高考需要更高层面的制度供给,以可行的、有效的制度来破除局部利益矛盾,清除异地高考的种种藩篱,使异地高考早日化为现实。

 

注: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