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2-07-09 16:21:43

湛教〔2012〕16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确保完成我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和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2]7号)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招生委员会《关于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湛教[2012]76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工作组织
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第一批及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按省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数据必须进省中招录取平台,省实时监控录取进度,并进行阶段性通报。我市今年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在省中招录取平台上分阶段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实行集中录取、集中审批,严格执行招生审批制度,按要求在省中招平台上完成本县(市、区)招生工作。凡不在省中招平台完成招生录取的考生,市将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请各县(市、区)、各中学指定专人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加强指导和和培训,确保招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录取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5-21日;第二阶段,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2-29日;第三阶段,补录,时间安排在7月30日-8月15日;第四阶段,录取注册与注消, 时间安排在8月16-20日。
各批次学校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完成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按时段开通各学校的录取权限,过期不得录取。请各县(市、区)、各中学提前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下阶段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录取办法和审批原则
()本校上线考生的录取。市教育局在公布中考成绩同时发放各普通高中学校上线考生名册,各中学按上线考生名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在7月15-19日办理考生报名登记手续,7月20-21日上报录取名单给主管教育局审批;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在7月22-27日办理考生报名登记手续,7月28-29日上报录取名单给主管教育局审批。各中学务必及时、准确地通知上线考生本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得遗漏。因遗漏通知考生而产生的后果由学校负责。
市教育基础教育科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第一批和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上线考生名单导入省中招平台,学校在平台按时间段确认办理录取手续。
 ()特长生的录取。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要将拟录的特长生名单,在第一、二阶段指定的时间内上报给主管教育局审批(上报格式见附件1)。特长生分为体育、音乐和美术特长生,有多种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要分别上报。市直属高中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县(市、区)高中学校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原则上各中学录取的特长生中考成绩需达到本校国家任务生录取分数线的70%,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补录。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在规范招生行为的同时,要做到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确保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的完成。在第一、二阶段时间内没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或在第一、二阶段因特殊情况需解决招生遗留问题的学校, 如录取调整、招收外县市考生、招收今年因特殊原因没参加中考的学生等,统一安排在第三阶段录取。市直属中学集中补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第一、二段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在湛江基础教育网上公布各学校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供考生登陆网站查阅,网址:www.zhjedu.cn。招生学校在第三阶段内自行组织生源,将拟录考生名单需报主管教育局审批录取。具体办法为:
1、落选考生的录取。因志愿不合理而落选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联系相应录取分数线且未完成招生任务的普通高中学校。如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招生任务,可根据计划缺额情况录取落选考生,但需向主管教育局上报名单审批录取(上报格式见附件1)。
2、县域内考生的录取调整。考生原则上必须到志愿录取学校就读,严禁考生无充分理由擅自到非志愿录取学校就读,严禁普通高中学校通过不正当手段挖抢别的学校的上线考生。但确因特殊情况要求调整到非志愿录取学校就读的,须向原志愿录取学校递交个人申请,原志愿录取学校同意放行后开具同意放行证明,并在省平台进行退档后别的学校才能进行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申请录取县域内非本校志愿上线的考生,需向主管教育局上报调整录取名单(上报格式见附件1)和原志愿录取学校放行证明(包括学生的个人申请)。放行证明需电脑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才有效(样本见附件4)。主管教育局根据学校上报的调整录取名单和放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在省平台将考生调整录取到现申请录取学校。凡学校上报材料不齐全的,主管教育局一律不予审批,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所有证明材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装订成册备查。
3、县域外考生的录取。严禁没有全市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跨县(市、区)招生,严禁考生无充分理由跨县(市、区)就读。考生确因家庭住址变动或父母工作调动需到居住地就读高中的,需向接收学校主管教育局递交个人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接收学校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向主管教育局上报录取名单(上报格式见附件2),同时在省平台申请增加外县(市、区)的招生计划。主管教育局审批同意后集中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录取。如果接收学校录取的考生已被其他县(市、区)高中学校录取的,需同时取得原录取学校的放行证明,经市审批同意后才能录取。
4、外市考生的录取。外市的考生确因家庭住址变动或父母工作调动需到居住地就读高中的,除需向接收学校主管教育局递交个人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参加中考的地级市开具的中考成绩证明,由接收学校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向主管教育局上报录取名单(上报格式见附件2),同时在省平台申请增加外市的生源计划。主管教育局审批同意后集中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录取。学校上报录取名单时需提供外市考生的14位省编考生号才能在中招平台录取。如果考生无法提供准确的省编考生号,学校可通过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到中招平台查询考生电子档案获取考生号。招生学校录取参加2012年外市中考的考生,必须在平台进行录取,否则不予建立学籍。
5、省外考生和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广东省2012年中考的学生的录取。省外考生和未参加广东省2012年中考的学生在省中招平台没有电子档案,需由招生学校组织学生填写《湛江市普通高中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学校根据学生填写的信息在中招平台补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经市审批后由学校录取。省一级高中不能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对于本省学生,各中学在补录学生电子档案前必须确认学生有无参加广东省2012年中考,凡参加了本省2012年中考的考生,省平台已有考生电子档案,各中学不必在平台再录入档案信息(录入后无法保存)。
四、录取注册与注销
各批次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应在省平台对已录取的考生进行确认。对确认在本校就读的考生进行注册,对不到校的考生进行注销,确保实际录取考生与中招平台录取数据一致。注册时分批次、分类别进行。注销考生需注明注销原因。省将于8月22日对已在平台录取而不注册的考生进行清空处理,各学校必须在8月20前完成平台录取考生的注册工作。
五、新生档案建立和录取名册打印备案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于9月上旬在中招平台下载各中学录数据建立2012年高一新生电子学籍档案,纸质档案由各高中学校按照学籍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市建立新生电子档案后,打印新生录取名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县(市、区)教育局教育股和招生学校各留一份存档备案。
六、招生周报填报
按省教育厅的要求,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周报制度。普通高中的周报按隶属关系由市或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填报。从8月6日起至9月10日止,每周一下午16点前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县(市、区)教育局教育股在省中招平台填报市直或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到当天止的累计招生数。省教育厅在招生周报的基础上将定期编印《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进展情况通报》,通报各市完成招生情况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市也将于每周一下午18点前通报各县(市、区)招生情况。凡不及时填报招生周报而影响全市招生进展情况通报的,一切责任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七、省中招录取平台使用
省中招录取平台网址:www.ecogd.edu.cn/zkpt_lq。登录账号和密码与2011年一致。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登录成功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以确保数据安全。各中学可登录以上网址下载《广东省高中阶段招生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详细掌握平台操作办法。同时结合《湛江市普通高中录取操作流程》(附件5 )做好今年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在操作过程中如需技术支持,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3211036,联系人:李启凤。
八、严肃招生纪律
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招生审批工作,统一组织协调本县(市、区)各高中学校有序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各中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擅自通过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学生收费的手段挖抢生源,造成恶性竞争;不弄虚作假,按实际招收学生上报数据;认真审核考生资格,确保录取考生与考生实际情况相符。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湛江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承诺制度》的县(市、区)和学校,市将严格按承诺书的约定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湛江市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名册
2、湛江市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县域外招生新生录取名册
3、湛江市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4、湛江市普通高中学校调整录取考生放行证明
5、湛江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操作流程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普通高中  录取  通知
抄送:陈云副市长、马贵副秘书长,湛江农垦教育处。

来源: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