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单独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作者:粤招办普〔2012〕38号         发布时间:2012-07-06 09:08:04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我省艺术单考院校(专业)上报的录取分数线及合格考生情况,经研究,同意我省部分高等艺术院校(专业)单独考试术科分、统考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附表分数线执行。

 

 

 

 

附件: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单考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非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单考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室

二0一二年七月五日

来源: 粤招办普〔201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