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政府雇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机岗位: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三)热爱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业务能力。
(四)招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
1.具有廉江市户籍;2.性别:男;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4.持有C1及以上驾照满2年以上(即2019年9月2日前取得),熟练驾驶手动挡汽车;5.年龄22-30周岁(即1990年9月3日至1999年9月2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1日下午5时30分截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接收邮箱:wafc666@163.com。
4.联系电话:0759-6526908。
5.报名要求:
(1)提供《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请报考者自行上网下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学习、工作经历不得中断和隐瞒;
(2)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C1及以上驾驶证等有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3)提供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电子照片;
(4)提交材料不齐、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未在要求时间内提交材料者,均视为无效报名。
请报考者将以上资料压缩制成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邮箱。
6.特别提示: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须保持一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试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出示“粤康码”及“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的,不得进入现场。持非绿色“粤康码”、非绿色“行程卡”,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实操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实操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40%。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安全驾驶等驾驶相关知识;实操主要考察应聘者驾驶技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工作态度、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3.实操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实操和面试对象,不达到此比例时,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
4.其他事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公布。
(四)体检、政审。
1.考生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政审。
3.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须60分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反映。
(六)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廉江市政府雇员待遇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笔试、实操及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
(四)投诉电话:0759-6526908(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0759-6680171(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所有。
附件: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08.26).xls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