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公告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9-06-11 07:35:39

 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高校毕业生在我市报到定于7月1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到办理

2019年高校毕业生所持报到证指定报到单位为湛江市人社部门、湛江市就业单位的,请高校毕业生本人自行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系统”(http://bd.gdrc.com/archive/u/baodao/index)进行网上登记报到。

二、就业派遣办理

我市单位接收毕业生按分类管理规定申办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如下: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招录招聘批文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编制卡、增人计划卡,向人事管辖地的人社部门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办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

(二)公有制企业接收毕业生,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接收函,向人事管辖地的人社部门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办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

(三)非公有制企业接收毕业生,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企业接收函,向企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办毕业生就业派遣(实行人事档案代管)手续。

三、户口落户事项

根据湛江市公安局文件(湛公户政〔2018〕1号文、湛公户政〔2018〕2号文)规定,高校毕业生户口在我市落户不须人社部门出具入户证明等材料,直接到我市公安部门申办。

(一)毕业生户口由高校迁回原户籍,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及入读高校前迁出原户籍记录的户口簿等材料向公安部门申请落户。

(二)毕业生在就业地、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不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派遣介绍信、录用通知或批复,参照我市公安局文件(湛公户政〔2018〕1号)关于人才入户第二种情形“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以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落户湛江市中心城区或城镇。”的规定,直接向公安部门申请落户。

四、改派外地就业办理

应届毕业生申请(限毕业一年内)改派到外地就业,凭毕业生的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外地人社部门同意接收函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我市人社部门申请改派。

五、就业创业证办理

已报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相片(免冠二寸,2张)并填写申请表格,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市)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登记证》登记本人未就业;已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上述资料及注册(登记)企业证照到户口所在地的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自主创业登记及领取证件。

六、档案接收及查询

毕业生档案应由高校通过政府机要局、邮政局或专职人员转递到我市人社部门,个人自带档案不予接收。毕业生查询档案,可登陆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gdzj.lss.gov.cn)进入“档案查询”栏查询(应届生档案信息,请于11月份以后查询)。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4日

附件:

湛江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