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沿海,粤、桂、琼三省(区)交界处,土地面积1.32万平方公里,人口800多万,下辖5县(市)4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被国务院定位为北部湾中心城市,被广东省列为省域副中心城市。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84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是湛江市的经济核心区和大工业主战场,重点打造成为粤西金融中心与总部基地、湛江市滨海CBD、海港文化体验中心,总人口近40万。为贯彻落实开发区党委、管委会教育强区战略,有效解决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改善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决定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应届大学生)共18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2人、历史1人、音乐1人、地理1人、信息技术2人、美术 1人、生物1人、心理教师 1人、政治1人(共18人,具体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刑事或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3、提交资料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及要求,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所有资料均须提交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留存,原件核对后退回):
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院校出具的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在校学习成绩单、本人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为本科阶段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需出具已通过《教育学》、《心理学》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相关证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贴照片,签名);
属暂缓就业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在校学习成绩单、本人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教师资格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贴照片,签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已确认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能再次报考我区2019年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其他考点的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
工作人员根据应聘者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及复审(应聘者应如实回答工作人员对资料提出的问题),并根据学历、在校表现等综合情况按照招聘人数1:6的比例挑选出拟进入面试人选,招聘领导小组通过与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谈,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是否开考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面试
1、面试内容、形式和时间地点
面试内容: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的综合素质;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2、确定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相应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在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行增加一道加试题进行测试。
3、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须根据通知要求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通知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经体检合格者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人员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核。
如果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可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对象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zetdz.gov.cn)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如果拟聘对象因故放弃聘用,可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聘用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9—2968281
附件: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