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湛江市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司办〔2018〕138号)的有关规定,经吴川市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我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每镇(街)招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招聘名额:30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为25-35周岁(即1983年10月8日至1993年10月7日期间出生),有三年以上在镇政府、村委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曾受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拘留以上处罚的;
(四)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考者自愿报名,但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 日至12 日共 5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三)报名地点:吴川市司法局五楼基层股(地址:广东省吴川市梅录街道沿江一区173号)。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吴川市司法局招聘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2份。
2.需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五)领取准考证:吴川市司法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吴川市司法局新五楼基层股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采取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及计算机能力测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计算机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计算机基本操作、文字录入、办公软件的使用等内容。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测试成绩必须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组织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应变能力等。
1.面试对象: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吴川市司法局另行公布。
3.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吴川市司法局参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吴川市政府网和吴川市司法局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和考核
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聘用。
(八)调剂补录
以上工作完毕,如出现岗位空缺无人报考和无人选递补的情况,可在未被拟聘用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补录,考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自愿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补录的考生可放弃。如有放弃的,可依次调剂补录。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分两批聘用上岗,由吴川市司法局和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5年,由所在地司法所和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其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考核结果报吴川市司法局存档备案,受聘人员须服从吴川市司法局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在工作期间,如违反规定,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续聘。
五、待遇
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薪酬由工资和补贴两部分组成。工资按每月2200元的标准(含社保费)由省民生实事人民调解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支付;补贴按省“以案定补”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报名后如变更联系电话的,须及时与吴川市司法局联系。如因联系不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的,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本公告由吴川市司法局招聘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联系咨询电话:0759-5561822
联系人:梁永考
手 机:18707595773
吴川市司法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