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街道新风社区居民委员会出缺1人,为了选聘出优秀的社区干部,充实社区干部队伍,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选聘出政治素质强、思想素质硬、工作作风实、 业务能力优、职业道德好的社区干部,为不断开创我街道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新局面而奠定坚实基础。
二、选聘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聘的原则。
(二)坚持择优选聘的原则。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三)优选岗位的原则。参加我街道社区干部竟聘的报名人员,根据所选聘人数的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少于60%分不作为面试对象考虑),并统一进行面试,如果报名3人以下(包括3人)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可少。
三、选聘的岗位名称和职数
选聘的岗位名称和职数。廉江市城南街道新风社区居民委员会后备干部1人。
四、选聘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服务意识强,对工作认真负责,有独立完成社区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能力。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能带领社区居民群众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居民自治活动,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四)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以下。
(五)廉江市户籍(以公告之日前为准)。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开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4.在我市范围的村(社区)任现职的两委干部(不包括计生专干)
五、选聘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费用收取。
⒈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12日3天(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和要求:现场报名。地点在廉江市城南街道党政办。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无犯罪记录和计划生育证明,公职单位(包括村、社区任职)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报名后如变更联系电话号码,须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名者的,后果自负。
5.费用收取: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自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分50分,满分100分。
1.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领取。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9月14日上午,城南街道办。
(3)笔试范围:公文写作(20分)、时事知识(20分)和计算机实操知识应用(10分,实操考试方式,考生抽取一道考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则满分,不完成则不得分,没有中间分)。
(4)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考试三天内在街道办一楼公开栏和街道办网站公布。如果考试人数较少,则当场随后公布分数,并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
(1)面试比例:按聘用职数的1:3的比例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的确定和公布:面试采用评委评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按总平均分确定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21日,城南街道办。
(三)综合成绩公布。
1.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综合成绩的公布:面试3天内在街道办网站和街道办一楼公开栏公布。
六、体检、政审
通过笔试面试分数确定的拟选聘人员须交廉江市人民医院近期体检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廉江市城南街道办按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办按有关规定报市委基层办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基本报酬与现任职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报酬相同。
八、其他事项
(一)为了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选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城南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街道纪工委对选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二)咨询电话:廉江市城南街道党政办0759—6667622
(三)本公告由廉江市城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四)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
廉江市城南街道办事处网: http://www.lianjiang.gov.cn/gov/chengnan/
廉江市城南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