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湛江农垦局教育处,各中职学校及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中职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6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评审委员推荐和入库委员信息更新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核对本单位已入库评委信息,按时间节点对已入库评委变动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并对已不符合条件的入库评委要及时进行“停用”操作并报送材料,确保入库评委信息准确无误。对申请入库人员要严格把关,按照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择优遴选优秀骨干教师作为我市推荐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人选,确保我市推荐人选质量。
二、分类做好申报和评审工作
(一)初次认定。中职、中师学校和成人高校教师初次专业技术资格由所在单位组建的考核认定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后,将通过人员名单按资格审批权限报市、县人社局职改部门认定。
(二)讲师职称。湛江市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我市中职、中师学校和成人高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
(三)高级讲师职称。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由相关学校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集中上报省教育厅;其他中职学校可直接报送省教育厅,也可交市教育局人事科集中上报。
三、报送材料时间和要求
今年申报高级职称继续采用纸质材料和网络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及公示工作,在9月5日前完成网上系统提交工作。纸质材料中《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申报表》、《广东省教师进修学校专业技术申报表》和《证书证明材料》3份材料,务必于8月20日前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并送市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审批盖章后退回单位扫描由市教育局统一上传到职称评审系统。其余纸质材料务必于9月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一经受理,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讲师职称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收费缴费要求
各单位按粤人发〔2007〕35号文规定标准收取申报人员的评审费用。材料上报市教育局的,以现金方式交市教育局人事科转交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开具缴费凭证后再分发各缴费单位。材料直接上报省教育厅的,直接向省教育厅缴费。
五、纪律要求
对2015年以来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在处理期间的人员,今年不得申报。对申报期间的举报问题要及时查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因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者参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市教育局将予此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纪检部门查处。
湛江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