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附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8-04-20 17:17:39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8〕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科学制定招生方案

        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湛教〔2015〕86号)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和辖区人口增长情况,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片区范围。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将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从2020年秋季起,取消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于5月15日前将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并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要联合辖区教育局于4月30日前将2018年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社会公布未经市教育局审核的招生方案,不得超计划招生和违规跨区域招生。

        二、强化招生组织领导,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各县(市、区)要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六项规定的通知》(粤教基〔2014〕10号)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深入实施《湛江市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小学45人以上、初中50人以上班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的管理和服务,严格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的要求,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招生依法依规进行。民办小学报名时间原则上为当年5月1日至31日,招生工作完成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31日,招生时间为小学调研测试后至7月25日,须将录取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于7月25日前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三、切实注重统筹兼顾,保障不同群体入学

        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方便随迁子女入学,稳步提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认真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失学、辍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返校复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妥善安排留守儿童入学。在招收国际学生时,要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第42号令)有关要求,规范学校招收、培养、管理国际学生的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工作要求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二十次会议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粤府港澳办通〔2018〕5号)、《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政组干〔2014〕81号)、《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政组干〔2015〕110号)、《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办法实施办法(试行)》(湛教〔2017〕80号)、《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湛委办〔2017〕37号)和《转发省委组织部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湛组通〔2017〕17号)要求,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全面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持续不断开展有效地宣传引导工作,切实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积极加强和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大义务教育“权力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及监督举报渠道等信息,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应急协作机制,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群体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切实完善招生入学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明查暗访,特别对一些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辖区和学校进行重点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018年秋季开学后一周内,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开学检查工作对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并于9月12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湛江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7日

 

 

相关链接: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

赤坎区教育局:0759-3328494

霞山区教育局:0759-2311378

麻章区教育局:0759-3587977

坡头区教育局:0759-3950800

雷州市教育局:0759-8853139

廉江市教育局:0759-6683301

吴川市教育局:0759-5582338

遂溪县教育局:0759-7761675

徐闻县教育局:0759-4810521

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0759-3587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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