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解决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的问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函[2017]15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特设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及特设岗位(见附表《遂溪县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名额:36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4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广东省遂溪县遂城镇遂海路38号)。
(四)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须网上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由本人如实填写(双面打印,代填无效);
2、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2张;
3、交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交验报考特设岗位要求的相应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报考特设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3、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
五、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工作人员严格按招聘条件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确认为考试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退回报名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考生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 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笔试准考证。
六、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28日-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三)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
七、招聘程序
(一)笔试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1、笔试内容:全科医学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31日上午9:30 至 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60分合格。笔试成绩为考生考试总成绩,按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体检。
5、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体检
1、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聘用期限3年。
在招聘单位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纳入编制内人员管理;若招聘单位满编暂无空岗时,招聘单位与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相关规定,一旦用人单位有空编(空岗),将优先安排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纳入编制内管理,直接办理入编手续。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编内特岗全科医生转入常设岗位管理,编外的特岗全科医生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聘期内,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六)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七)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等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遂溪县人大、政协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四)招聘公告、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五)本公告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卫生和计生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0759-7771010(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59-7710628(遂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股)。
附件:1、遂溪县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