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
招聘速录员(含文员)20名、辅警8名、司机2名。
该三类人员职责分别为:速录员(含文员)主要从事庭审记录及相关审判辅助(行政)事务性工作;辅警主要从事相关警务安全工作;司机主要为法院事务性工作提供服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或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92年11月后出生;其中司机岗位年龄要求为22-30周岁,即1987年11月—1995年11月出生)。
5.具体岗位要求:
(1)速录员(含文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法学、法律专业;
(2)辅警岗位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警校、公安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
(3)司机岗位要求男性,身高165cm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驾龄3年以上,驾驶技术娴熟,并具有一定的车辆故障处理能力及基本的电脑操作能力;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警校、公安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高学历者优先。
7.聘用后至少在我单位服务满3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茂名市油城九路5号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西门大堂。
报名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退伍军人证、汽车驾照(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审核报名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予以发放准考证。其中报考辅警岗位和司机岗位的考生须先进行身高测量,测量合格的,现场予以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分为100分,按技能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1.技能考试
(1)速录员(含文员)岗位
考试项目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考试方式包括看打和听打,考试字数为6000字(含标点符号),其中看打、听打各3000字。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分数相同的以准确率高者优先。打字测试所用电脑已装搜狗拼音、王码五笔86版、万能五笔(考生不能自带输入法软件)。
(2)辅警岗位
考试项目为100米、1000米、引体向上、俯卧撑,测试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来执行。
(3)司机岗位
考试项目为驾驶实操,以完成质量为标准进行考评。
2.面试
根据岗位技能考试成绩,按分数高低以岗位招聘人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及形象举止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以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排序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替补。
(六)考核
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
(七)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聘用为我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三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依实际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大专学历月薪为2300元(含社保),本科学历月薪为2500元(含社保),试用期按月薪的80%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经历、工作考核适当调整工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缴交社会保险,住房自行解决。
身高测量、准考证发放、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事项,另行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外官网通知。
咨询电话:0668-2372261
招聘公告同时发布在茂名日报和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外官网。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