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湛江农垦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2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切实做好我市正高级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省的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要在规定名额内,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高质量和推荐选拔高效率,切实把师德高尚、教育教学业绩卓著、社会公认的教师选拔出来。
二、落实责任,严格把控
省分配我市推荐名额29名,市级不再进行名额分解。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核对岗位空缺情况,明确学校(单位)有正高级教师岗位空缺或经人社部门批准调配正高级岗位使用的情况下,方可向市里推荐人选。原则上每学校(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1人,目前学校(单位)有5个以上(含)正高级教师空缺的,可以推荐2人。通过2016年度正高级评审人员如未聘用相应岗位的单位,今年不得申报。不按省报送要求规范整理和多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一律退回。市教育局将组成推荐小组,制定推荐方案,按省规定的申报条件、结构比例和分配名额,遴选出我市推荐人选。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按省职称评审政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我市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1月13日之前将申报正高级职称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联系电话:3336260),逾期不予受理。
四、缴费要求
按《通知》规定的评审收费标准执行。各地各单位在申报材料上报市教育局时,统一交给市教育局人事科转交省教育厅,缴费凭证由省教育厅统一开具后,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再分发各缴费单位。
粤人社发〔2017〕232号文不随本通知下发,可登陆湛江市教育局网站:“http://zhjedu.30dao.cn/”下载。
湛江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26日
(联系人:李丽斯,联系电话:3336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