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 技能课程考试面向所有社会人士开考。考生不受年龄、民族和已接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规则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时间 技能课程考试每年举行两次,上半年的报考时间为上一年的10月中上旬,下半年的报考时间为当年的4月中下旬(具体以报考通知为准)。 三、考试科目和方式 技能课程考试每年开考课程包括《电工》、《电子》、《机械》、《化学》、《会计》、《旅游》、《美术基础》、《教育基础综合》、《音乐综合》、《土木工程》、《生物技术基础》和《体育》,共十二门课程。大部分课程采用笔试(闭卷)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音乐综合》、《美术基础》和《体育》没有笔试,只考操作技能;《土木工程》只有笔试,不考操作技能。 四、考试时间 原则上笔试分别在上半年1月第一个周六和6月上旬举行(具体以报考通知为准)。操作技能考试(《会计》、《美术基础》、《教育基础综合》、《音乐综合》、《体育》除外)由各市招生考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当次笔试前15天内完成;《教育基础综合》、《音乐综合》、《体育》操作技能考试时间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其中《教育基础综合》,《音乐综合》在12月下旬或5月下旬的第一个周末进行。《体育》技能课程于每年12月开考一次。 五、成绩呈现 技能课程考试成绩由笔试和操作技能成绩组成,以等第分数形式公布。分为A、B、C、D、E五个等级:85分—100分为A;75分—85分以下为B;60分—75分以下为C;50分—60分以下为D;30分—50分以下为E。总成绩由笔试和技能考试(《体育》、《音乐综合》、《美术基础》和《土木工程》课程除外)两个单项考试成绩组成,各占50%,两者均达到等第后,才能取得合格证书。笔试或技能成绩只有一项达到等第条件的,其成绩只能延续保留一次。单项成绩30分以下的(不含30分),其总成绩为未达到等第条件。 《体育》技能课程考试总成绩由身体素质考试和专项技能考试两项考试成绩组成,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满分30分,专项技能满分70分。身体素质考试成绩9分以下(不含9分)或专项技能考试成绩21分以下(不含21分),其总成绩为未达到等第条件。《体育》技能课程考试不设单项成绩保留。 《音乐综合》只考操作技能,《土木工程》只考理论,其总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30分以下的(不含30分)为未达到等第条件。 《美术基础》只考操作技能,由色彩和素描两部分成绩组成,各占50%,总成绩30分以下的(不含30分)为未达到等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