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 湛江市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协管人员。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纪检监察协管人员(合同制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名,其中机关文员岗位3名、清风苑管理中心后勤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1.湛江市户籍。
2.学历:机关文员岗位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清风苑管理中心后勤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清风苑管理中心后勤岗位适合男性。
4.年龄:机关文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后出生),清风苑管理中心后勤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后出生)。
5.无违法犯罪纪录。
6.服务年限。报考人员被录用后,需服务满2年方可申请离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验证原件后收复印件)、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湛江市纪委监察局招聘纪检监察协管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由湛江市纪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5日。
3.报名地点:湛江市纪委组织部(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18号市委大院4号楼2楼)。
4.咨询电话:湛江市纪委组织部0759-3180321。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为6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90分钟)的形式,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成立面试考评小组,由评委对考生适应招聘岗位的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打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到指定市直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政审人选,由市纪委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政审。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纪委“清风竹影”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月薪3500元(含个人应交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等费用)。
来源:湛江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