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录择校生
广东对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要求
近日,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数据采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及生源计划编报与审核、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等提出要求。小编把要点给大家划出来了,快来看看吧~
一、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保障教育公平,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
★全省公办普通高中严禁招收择校生;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严禁学校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与招生录取挂钩(包括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也不得作为奖励加分或作为编班和转学的依据。
★要积极、稳妥地落实本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
二、录取照顾政策按规定执行
★复退军人子女入读高中照顾政策,按《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7〕2号)执行。
★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的优待办法,按《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执行。
★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优惠政策,按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执行。
三、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师范分院开展“五年一贯制”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
今年,我省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师范分院开展“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制)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招收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广东省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由省招生办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音乐、体育和美术专业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四、扎实推进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的招生工作
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扎实推进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的招生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初中毕业生参加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报名工作,中职学校要及时、准确完成新生录取备案工作。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职学段的转段选拔考核工作,及早公布招生章程,严格审核报考资格,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共同做好转段考核工作,高职学段录取工作由“三二分段”对口招生的高职院校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在转段考核完成后,将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核准后正式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广东省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全文:http://www.eeagd.edu.cn/portal/messages/1492055577506.html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