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三侨生”证明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6-12-27 10:42:03

 各地级以上市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招生委员会、公安局,顺德区外事侨务局、招生委员会、公安局:

为做好我省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以下简称“三侨生”)报考2017年普通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现就做好参加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受理时间

2017年我省“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受理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依据

2017年“三侨生”证明办理,严格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的程序规定》(粤侨办?2014?4号)办理。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落实,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三侨生”证明的办理工作。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将本通知尽快转发至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将该通知及时传达给所有考生。各地侨务部门要通过网站、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

(二)核发“三侨生”证明书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特别是负责审核工作的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侨办(外侨局)在办理“三侨生”身份证明工作中,要明确责任、依规审查、杜绝错漏。

(三)“三侨生”证明办理中提交回国定居证明资料时,请按照《关于“三侨生”证明办理中提交回国定居证相关说明的通知》(粤侨政?2014?16号)执行。对于出生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认定华侨身份,请参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执行。

(四)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侨务部门应按照粤侨办?2014?4号规定,按时将相关资料报省侨办复核。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办理“三侨生”证明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办证单位

电话

地址

1

广州市侨办

020-81269752

广州市荔湾路147号4楼

2

深圳市侨办

0755-82106472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市府二办622室

3

珠海市侨务局

0756-2130525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1号407室

4

汕头市外事侨务局

0754-88179880

汕头市长平路11号街区财政大楼11-12楼

5

佛山市外事侨务局

0757-83358520

佛山市岭南大道14号8号楼3楼

6

韶关市外事侨务局

0751-8891960

韶关市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大楼12楼

7

河源市外事侨务局

0762-3388881

河源市源城区富民街2号602室

8

梅州市外事侨务局

0753-2301918

梅州市江南路105号

9

惠州市外事侨务局

0752-2809185

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7号国土资源大楼15楼

10

汕尾市外事侨务局

0660-3388323

汕尾市政府办公大楼1楼

11

东莞市外事侨务局

0769-22830644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市政府行政办事中心主楼6楼81室

12

中山市外事侨务局

0760-88383902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6楼625室

13

江门市外事侨务局

0750-3503789

江门市环市三路32号

14

阳江市外事侨务局

0662-3316762

阳江市新江北路11号民政大楼13楼

15

湛江市外事侨务局

0759-3181572

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府大院

16

茂名市外事侨务局

0668-2280609

茂名市迎宾路46号大院之7号

17

肇庆市外事侨务局

0758-2237010

肇庆市城中路122号

18

清远市外事侨务局

0763-3126013

清远市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大楼11楼

19

潮州市外事侨务局

0768-2209255

潮州市新洋路华升园3楼

20

揭阳市外事侨务局

0663-8203932

揭阳市临江北路中段市机关办公大院内东附楼2号楼5楼

21

云浮市外事侨务局

0766-8988236

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行政中心2楼

22

顺德区外事侨务局

0757-22831106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办公大楼西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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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