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确保城区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根据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湛教函〔2016〕214号)、廉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廉江市城区小学校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廉府办〔2011〕27号)、《廉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城区的实际,特制订本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单校划片。
二、招生对象
1.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城区的;
2.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城区而户籍不在城区的(不含“小产权”房、有土地使用证而没有房产证的);
3. 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城区的(凭
4.符合有关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的随军子女,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专家、引进人才等的子女;
5.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今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共招生5580人,其中市实验学校450名;市一小405名;市二小315名;市三小315名;市四小315名;市五小360名;市六小450名;市七小405人;市八小315名;市九小270名;市十小270名;市十一小225名;市十二小225名;市十三小270名;市十四小135名;市十五小225名;市十六小90名;市水泥厂小学90名;市十八小315名;育才小学135名。
四、报名时间
五、招生办法
1、各小学严格按照廉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廉江市城区小学校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廉府办〔2011〕27号)划定的校区招收本校区户籍或住所(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城区的适龄儿童、符合有关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小产权”房、法定监护人有城区土地使用证而没有房产证的及监护人的户籍是“空挂户”的,安排到市十一小、市十二小、市十三小、市十四小、市十五小、市十六小、市水泥厂小学就读,于
3、所有招生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所属校区的小学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只能报一所小学,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不得接收报名材料。
4、报名时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连同小孩一起到所属校区的学校报名,有关证件要求如下:
(1)户口簿、房产证(按揭购房的须提交购房协议、借款合同、购房税单及证明已入住的水电费单)、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属于政策优惠对象的,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以及符合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
(3)属有城区“小产权”房、有城区土地使用证而没有房产证的,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
(4)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子女除带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外,还须带以下资料:
①进城务工人员:法定监护人单位务工证明、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购买社保收据证明(一年以上)(即2015年7月1日前)。
②进城经商人员: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税务登记证(一年以上)(即2015年7月1日前)。
5、补报名时间:
6、材料核查时间:
信息进行逐一核查确认,确保真实性,并将核查情况报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公示拟录名单时间:
8、通知入学。拟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
六、招生纪律
1、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小学必须广泛宣传,认真做好发动工作,确保校区内6周岁适龄儿童100%按时入学。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招生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最大限度杜绝人情生、关系生、择校生。所有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家长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监护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果所提供材料错误、失实,需承担相应责任。
建立材料登记和审核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小学要联合街道、公安、房管、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参与证件审核。材料审核实行“谁主管、谁办理,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工作人员都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校长是材料登记、审核的第一责任人,报名时要组织人员认真核对,复印件由负责报名的两名以上领导审核并签名确认。
3、严格控制班额。各校不得跨区招生,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对因超计划招生造成班额大的学校,校长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副校长负主管责任,市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4、新生学籍信息主要依据报名原始资料录入,凡被录取到城区各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名单,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换他人。
七、责任追究
1、家长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取消儿童的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将有关人员移交公安、纪检等部门依法查处:
(1)虚报儿童年龄等报名信息的;
(2)提供虚假的户口簿、身份证、房地产权证、购房协议、借款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生证、水电费单、务工证明、单位劳动合同、购买社保证明、政策优惠证明等材料的;
(3)采取其他手段骗取报读资格的。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先停职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伪造、变造户口簿、身份证、房地产权证、购房协议、借款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生证、水电费单、务工证明、单位劳动合同、购买社保证明、优惠政策证明等材料的;
(2)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3)学校擅自超计划招生的;
(4)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审查证件不严,出现严重错漏的。
本办法由2016年秋季廉江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秋季廉江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责任书
2.2016年廉江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表 (城区户口登记用)
3.2016年廉江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表(城区房产登记用)
4. 2016年廉江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表(政策优惠人才子女登记用)
5.2016年廉江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登记用)
附件1:
2016年秋季廉江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责任书
为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规范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湛教函〔2016〕214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各学校要根据适龄儿童的报读条件,严格按照廉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廉江市城区小学校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廉府办〔2011〕27号)划分的区域进行招生。严禁提前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独自发布不实信息,严禁招挂读生、借读生。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录取名单建立学籍,凡超出计划招收的学生和采取不正常手段录取的学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自行承担,并追究校长责任。
三、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严重的违规招生行为,将对校长进行全市通报并责令责任人在城区小学大会检讨,取消学校和学校负责人三年系统内各类评优、评先的资格。对产生严重后果的,造成极坏影响的,对校长实行先停职后处理。
四、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学校进行监督考核。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市教育局与各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本责任书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 廉江市教育局
校长(签名): 局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2016年廉江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表
(城区户口登记用)
报读学校: 报名编号:
学生信息 |
家长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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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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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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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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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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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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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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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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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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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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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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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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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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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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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若有弄虚作假的,我自愿放弃子女在城区小学就读机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家长签名(按手指模):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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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监护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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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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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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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审核情况:
审核人签名(盖章): 2016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情况:
审核人签名: 校长签名: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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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核查结果:
核查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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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6年廉江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表
(城区房产登记用)
报读学校: 报名编号:
学生信息 |
家长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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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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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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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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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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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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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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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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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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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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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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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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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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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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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若有弄虚作假的,我自愿放弃子女在城区小学就读机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家长签名(按手指模):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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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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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监护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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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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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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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审核情况:
审核人签名(盖章): 2016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情况:
审核人签名: 校长签名: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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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核查结果:
核查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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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6年廉江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表
(政策优惠人才子女登记用)
报读学校: 报名编号:
学生信息 |
家长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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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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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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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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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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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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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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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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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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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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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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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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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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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若有弄虚作假的,我自愿放弃子女在城区小学就读机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家长签名(按手指模):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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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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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监护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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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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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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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情况:
审核人签名: 校长签名: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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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核查结果:
核查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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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16年廉江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表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登记用)
报读学校: 报名编号:
学生信息 |
家长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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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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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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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单位或执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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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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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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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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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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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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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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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人员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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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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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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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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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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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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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若有弄虚作假的,我自愿放弃子女在城区小学就读机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家长签名(按手指模):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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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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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监护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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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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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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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情况:
审核人签名: 校长签名: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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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核查结果:
核查人签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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