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教〔2016〕82号
湛江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
普通高中招生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4号)要求,2016年省下达给我市的普通高中招生任务总数为54400人。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将我市2016年的招生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报送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输送生源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市下达的招生任务和输送生源任务分解到各高中学校和初中学校。招生任务和输送生源任务一经审定上报务必完成,原则上不再调整,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二、各地要认真分析研究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状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考虑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出每所初中学校毕业生报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和输送珠三角的生源计划。充分发挥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在组织生源方面的作用。
三、各地要扎实推进普通高中学位建设,认真做好师资和校舍、设备等方面的准备,严格控制班额。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按每班不超过54人、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按每班不超过52人安排招生计划。
四、经批准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上报特长生招生计划,传统项目学校的特长生计划要优先安排满足传统项目。
五、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中学填报《湛江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上报表》(附件2)、《湛江市201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上报表》(附件3)和《湛江市2016年初中学校输送生源计划表》(附件4),加盖公章扫描后连同可编辑的excle电子表格于2016年4月10日前打包发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jjk3332038@126.com),以便统一公布。
附件:1、湛江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表
2、湛江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上报表
3、湛江市201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上报表
4、湛江市2016年初中学校输送生源计划表
湛江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