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是湛江市教育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创建于1988年,占地面积28000平米,招生对象为听力语言残疾、视力残疾、智力残疾、自闭症和多重残疾少年儿童,是集学前康复、九年义务教育、高中职业教育于一体的市级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580多人。为了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经市教育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
1、语文教师1名;
2、化学教师1名;
3、信息技术教师1名;
4、按摩理疗教师1名;
5、幼儿教师1名。
二、选调范围
湛江市范围内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财政核拨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师德优良,工作勤奋,作风踏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关心热爱特殊儿童,有献身特殊教育事业的奉献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⑴语文教师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或中文,文字写作功底扎实,中级职称,有带初、高中毕业班教学经验;⑵化学教师所学专业为化学,中级职称,校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有组建生化实验室的能力;⑶信息技术教师所学专业为信息技术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初级及以上职称,有网站设计工作经验者优先;⑷按摩理疗教师所学专业为按摩理疗或针灸推拿,初级及以上职称;⑸幼儿教师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初级及以上职称。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从事相应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6、计算年龄、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至3月3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湛江市海滨大道中13号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3295212、3295058。
3、报名要求:参加选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它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带初、高中毕业班教学经验和网站设计工作经验的需附单位证明材料,校级、市级学科骨干教师的需提供相应的骨干教师证明或培训学时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并如实填写《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务必真实准确)2份。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统一能力测试(入围测试人员在测试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能力测试
1、能力测试分为试课和面试,试课和面试均为100分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选调对象直接进入试课和面试测试。报考人员的总成绩=试课×60%+面试成绩×40%。试课考核分学科统一集中组织试课,主要考察本学科知识的掌握、理解、运用等,时间15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试课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若确定面试人选试课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能进入面试。具体试课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后实行考察评分,按考察分数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考察工作由我校实施,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
(五)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湛江市教育局网: http://www.zhjedu.cn/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办理调动手续。凡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录用对象须在2016年4月底前到学校报到,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放弃资格后空缺名额,按1:1比例依次替补,并在5月底前办理选调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替补资格。办理选调手续后,需与我校签订五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在服务期内不得要求调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解释。
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