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教〔2016〕51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
物资采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湛江农垦局教育处,市直属各学校(含中职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物资采购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后勤函〔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湛江市教育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