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迁入粤考生一律不得异地借考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0-12-15 18:08:02

昨日,广州市招考办发出《关于做好2011年广州市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广州市招考办透露,今年广州市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2010年12月15日~12月25日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摄像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
12月15日~19日
12月18日~12月24日17时30分
12月22日~12月25日17时30分

 

广州市招考办重申广东省的规定:

户籍在高中阶段由外省迁入广东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

了解到,以下几种考生无报名资格: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2010年参加普通高考,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普通高考者;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关于借考问题,《通知》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户口在广东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广东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广东省也不办理户口在外省的考生借考事宜。

户籍在非高中阶段从外省迁入广东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学籍学校和借考学校以及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招考办同意,方可异地借考。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市划定的分数线参加市属高校录取。

户籍在高中阶段由外省迁入广东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非广州市户籍的往届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在广州借考。

无身份证者,凭办理回执报名

2011年广东高考报名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今年全省将首次全面采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派号和采集考生基本数据,此项措施在广州市的高考报名中已采用了几年。

《通知》明确,报名点负责核验考生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或相应的学历证明等资料。社会考生在报名时由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招考办报名点进行核验考生身份。高考考生报名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以考生身份证的个人信息为准

还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提交“办理身份证回执”才能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但这类考生必须在 3月5日前携带身份证到区(县级市)招考办进行验核。若不按规定验核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验核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