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湛江市普通高中学校补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ljzkw         发布时间:2015-07-17 16:18:16

  湛教〔2015149

  

关于2015年湛江市普通高中学校

补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湛教〔201585号)要求,我市普通高中学校2015年录取分数线已于77正式公布,普通高中第一阶段录取工作正在进行,并于723结束,目前,尚有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招生任务(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高中学校)。为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做好普通高中第二阶段补录工作,确保完成普通高中招生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组织工作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

二、补录考生资格

参加我市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成绩在330分以上的在库考生,可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已被市教育局按志愿投档到普通高中学校,但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今年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不能参加普通高中补录。

三、补录计划

各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必须严格执行《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湛教〔201570号),按计划缺额情况进行补录,补录范围与学校招生范围一致,补录计划只限补录普通生。

1.补录计划上报。未完成招生任务的普通高中学校(包括划线后计划缺额的学校和注册报到后计划缺额的学校),需在724下午5时前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补录申请,上报补录计划(详见附件1)和退档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725下午5时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将补录计划电子文档发送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jjk3332038@126.com)。市直属中学直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补录计划公布。经审定后的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于727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jedu.cn)和湛江市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zb.zhjedu.cn)同时公布。县(市、区)中考部门要及时将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转发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将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传达到本校落选考生。

四、补录办法

1.补填志愿时间。市教育局于7288时-2918时开放志愿网上填报系统(网址:http://zb.zhjedu.cn),符合补录资格且需补填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的报名点学校填报补录志愿,并对报名点学校打印的志愿表签名确认。

2.补录志愿设置。补录志愿设两个批次:在第一批补录的学校为列入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即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和新创办高起点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填报3个学校志愿;在第二批补录的学校为列入第二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即市一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填报5个学校志愿。

3.补录投档原则。731,市教育局按照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11的比例、考生成绩和补录志愿顺序统一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最低分数线,但各学校的补录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该校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果补录学校在不同区域招生的,取该校在各区域中的原最低录取分数线)。补录投档同样采取同分比较原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如在原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原则上不再降分。民办高中学校如生源不足则可以在330分以上适当降分录取。

对补录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计划缺额情况,可适当接收在外地参加中考且其中考成绩经折算后与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相当的本地户籍考生,高中学校须将拟录的外地考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详见附件3,需同时提供考生参加中考的地级市中考成绩证明及本人《居民户口薄》复印件)。各学校须严格按招生区域接收有关户籍考生,即除全市招生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接收在外地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只能接收在外地中考的本县(市、区)户籍考生。

4.补录结果公布。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上线考生名单由市教育局于81下发到县(市、区)中考部门转发各初中学校打印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湛江市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zb.zhjedu.cn)查询补录结果,并按录取学校通知的时间,依时到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5.补录考生注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8月2-4日通知本校补录上线考生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外地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持地级市中考成绩证明和《居民户口薄》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及时在省中招录取平台对报到考生进行注册;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补录学生,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在省中招录取平台进行注销(退档),打印注销(退档)学生名单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经校长签名和加盖学校公章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备案。

6.录取名册打印。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打印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三份,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各留一份存档。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初中学校要认真配合做好补录工作。对经第二阶段补录后仍落选的考生,要积极引导到中职、中技学校就读,确保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12015年湛江市普通高中补录计划上报表

22015年湛江市普通高中退档考生名单上报表

         32015年湛江市本地户籍外地考生申请回湛参加

普通高中录取情况表

42015年湛江市各招生区域未录取考生人数统计表

 

 

湛江市教育局

                              2015715

 

 抄送:湛江农垦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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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