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教〔2015〕149号
关于2015年湛江市普通高中学校
补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湛教〔2015〕85号)要求,我市普通高中学校2015年录取分数线已于
一、补录组织工作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
二、补录考生资格
参加我市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成绩在330分以上的在库考生,可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已被市教育局按志愿投档到普通高中学校,但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今年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不能参加普通高中补录。
三、补录计划
各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必须严格执行《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湛教〔2015〕70号),按计划缺额情况进行补录,补录范围与学校招生范围一致,补录计划只限补录普通生。
1.补录计划上报。未完成招生任务的普通高中学校(包括划线后计划缺额的学校和注册报到后计划缺额的学校),需在
2.补录计划公布。经审定后的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于
四、补录办法
1.补填志愿时间。市教育局于
2.补录志愿设置。补录志愿设两个批次:在第一批补录的学校为列入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即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和新创办高起点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填报3个学校志愿;在第二批补录的学校为列入第二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即市一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填报5个学校志愿。
3.补录投档原则。
对补录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计划缺额情况,可适当接收在外地参加中考且其中考成绩经折算后与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相当的本地户籍考生,高中学校须将拟录的外地考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详见附件3,需同时提供考生参加中考的地级市中考成绩证明及本人《居民户口薄》复印件)。各学校须严格按招生区域接收有关户籍考生,即除全市招生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接收在外地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只能接收在外地中考的本县(市、区)户籍考生。
4.补录结果公布。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上线考生名单由市教育局于
5.补录考生注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8月2-4日通知本校补录上线考生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外地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持地级市中考成绩证明和《居民户口薄》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及时在省中招录取平台对报到考生进行注册;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补录学生,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在省中招录取平台进行注销(退档),打印注销(退档)学生名单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经校长签名和加盖学校公章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备案。
6.录取名册打印。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打印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三份,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各留一份存档。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初中学校要认真配合做好补录工作。对经第二阶段补录后仍落选的考生,要积极引导到中职、中技学校就读,确保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1.2015年湛江市普通高中补录计划上报表
2.2015年湛江市普通高中退档考生名单上报表
3.2015年湛江市本地户籍外地考生申请回湛参加
普通高中录取情况表
4.2015年湛江市各招生区域未录取考生人数统计表
湛江市教育局
抄送:湛江农垦局教育处。